购房是一件大事,石家庄购房咨询律师给你合理的咨询意见,有需要的可以当面咨询。
石家庄购房咨询律师提醒你购房时应该要注意是不是具备了交楼条件和费用代收的资格。
一 不具备交楼条件
1,没有骏工验收备案表
2,没有工程质量认定书
3,没有各户的面积测绘图
二 不具备费用代收的资格
1,维修基金:不具备代收资料,没有银行账号,只收我们现金,只给收据
2,契税:不具备代收资料,没有银行账号,只收我们现金,只给收据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却要求业主收房,这样合理吗? 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 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石家庄购房咨询律师提醒你在购房时要注意哪些?
1.首先你必须在保证你的房产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证是国家承认的房子的合法证件.
2.再一个你在付钱的时候要注意,在没有过户前不要把所有的钱给业主,除非你特别熟悉的人.
3.最后,如果房产没有两证的话就不能买,像单位集资房等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证件的千万不能要,这样的房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